榮勳|引領風騷
榮勳|引領風騷
眉眼间流转多情,步伐踏在青石板上,惬意哼着没成曲的旋律。寒冬腊月,北平下了场雪,白银冰冷侵肤入骨,手缩进棉袄袖口内,攥着拳头,捏紧、松开。 一旁那把油纸伞躺在地上,他将它撑起,站在矮墙边,望着这冷霜飘落,摇曳在眼眸之前。 他在等人,那人说,要带他去参加派对。 派对是只有有钱人家才去得了的地方,女人打扮妖艳,男人穿着绅士,个个摩登样貌在悠扬爵士乐声中,扭动姿态,婆娑起舞,脸上满是享受笑容。 欢乐地一曲接着一曲跳舞,男人会邀请女人共舞,双手相扣,贴近距离,肌肤因为陌生而感到颤栗,心弦也由于眉目而遭遇拨动。上流社会的人们,纸醉金迷在这暧昧场合里,以礼貌掩饰欲望,小喇叭的乐音令人陶醉…… 那人总穿一袭洋味十足的西装,双眸细长如时针,嘴唇色泽粉而浅薄,削瘦脸庞轮廓性感,刻意留长的额前浏海在众人面前是如此前卫。 那人喜欢听戏也喜欢唱歌,那人喜欢跳舞也喜欢交际,那人喜欢女人也喜欢男人。 那人有一家收入不薄的公司,那人有一辆高级全黑的豪车,那人有一身完美无缺的皮囊,那人有一股与生俱来的魅力,那人有一个妻子皆全的家庭,那人有位不为人知的情夫——那人名为权顺荣。 而他,是那人的情夫。 权顺荣包养他约略来算,三年不到。每个静谧平静的夜晚,权顺荣总会开着那辆看起来昂贵极了的轿车,驶到为他所买下的套房。皮鞋踏在阶梯上,那老旧木头与脚跟那块鞋底相互嘎吱、哒哒作响,推开那扇西洋房式的门。他总会特地为权顺荣梳妆打扮,名媛贵妇爱用款、摩登时尚最新款,无论哪样,他是一项不少。 他是个男人,却自信比女人美丽。镜中的他,沾染红妆。薄唇轻上酒红,涂抹匀称至饱满,青黛柳叶在眉位,肤色天生亮白而细致,以至于不需所谓胭脂。棉袄之下是一袭长袍马褂,浅褐色布料,单调样式,这身却活脱衬出与容貌相异的端庄恬静。 权顺荣迷恋他的倾城容貌以及与众不同,还曾向他说道,若他愿意为权顺荣留一头乌黑长发,那么自己愿意为他抛妻弃子,娶他入门,不顾外人如何辱骂。 「怎么挨冻呢。」声线迷人,嗓音独特。向他伸去手,等待他的抓紧。男人掌心的茧粗糙,摩挲着他的细嫩皮rou。 「太想你了。」他应道,带着那最为甜美的笑靥。 被权顺荣扣紧十指,矮墙前,落雪纷纷,寒冷在温暖之中渐而散去,唇齿之间汲取着甜腻,舌间交缠晶莹,炙热融化冰霜,眉目相互暧昧,权顺荣的唇上被沾了他最爱的酒红。那味道难食,权顺荣却津津有味,仿佛想在大街小巷上啃食他的全部。 权顺荣曾说过的话语,顿时响在耳旁:我喜欢你,喜欢你的矜持,喜欢你的放荡,我喜欢你那装载两份灵魂的躯体。 「李知勋,你真甜。」 「那你要再尝点吗?」 李知勋今年十七,有记忆以来便没父没母,自小住在叔叔家里。叔叔和阿姨将他视为扫把星,一句没钱便剥夺他能够去学校的权利,甚至将隔夜饭菜丢在一个大碗里,拿链子拴住李知勋的脖子,要他跪下来舔食晚餐,没吃完不准进房,若是不听话,就把李知勋的链子缠在梁柱上,将大门关上并让李知勋被锁在外头,寒冬刺骨,险些小命不保。 三五之年,刚满十五,阿姨因重病而逝,叔叔开始精神不济,稳定工作也因此而丢,无处可泄的叔叔,把李知勋当作发泄的所在,每日对他拳打脚踢,暴力也罢,甚至是将李知勋一把扔在硬梆梆的木床上,强行撕开李知勋的衣物,一次又一次,不顾姪子凄厉呻吟地侵犯着。 又是一夜来袭,李知勋拖着那份破碎不堪的躯体,逃出这令他生不如死的家。那年和现在一样,下着冬雪,寒风侵骨,踉跄脚步落在青石板上。眼皮愈渐沉重,他狼狈地冻倒在一片雪白之上。他人生所有不幸晃过脑海,一幕又一幕的——他以为他要死了呢。 再清醒时,自己已在这陌生男人的怀里。接下来的回忆太丢人,现在的他,实在是不愿多加回忆。简要而言,权顺荣对他疼爱有加,将他视为宝贝,对他百般呵护,甚至对他有求必应。李知勋自知没有什么能够报答权顺荣,但还是想为权顺荣做些什么,那时权顺荣只是将他搂进怀里,亲暱地吻了他的耳,低声道:做我一人的知勋。 权顺荣对于李知勋的存在,是毫不避讳的。他是典型的风流男子,拈花惹草却不惹人嫌,多少男女对他是爱慕有加。他能照顾好他的妻小,也能参加名流聚会,甚至与多名男女暧昧不明。纵然权顺荣这般如柳絮纷飞、处处留情,对李知勋却格外疼爱。 李知勋在所有情夫情妇里,是最为时尚及妖艳的,即使他有着最为下贱不堪的过去,但却使他更加懂得如何得到众人目光。每每参加,李知勋总会得到搭讪,来者皆为男性,至于女性,则是把他当作妖怪一般的存在——一个男人打扮时髦,妆容普通却引人瞩目,举手投足,魅而不过,洽到好处。 带李知勋出席各式场合,为权顺荣添了不少面子,而李知勋也在每场派对里,流连不同男人的手掌与拥抱,共舞在这雀跃的乐曲之中。灯光霓虹,李知勋一抹微笑仿佛闪耀繁星,美不胜收啊。 李知勋与权顺荣跳着舞步,他的腰肢被搂抱着,即使身穿最保守的旗袍马褂,依然隐藏不了那张面容之下的美艳。情不自禁,权顺荣侧颜,吻上那片唇瓣,众目睽睽下,那引领风sao的李知勋被男人拥吻着,周围舞动的人们都震惊地停下舞步,观赏两名男人缠绵亲吻,是浓情蜜意还是情欲所引,孰能得知? 自初来言,李知勋从未懂过权顺荣为何要自己做他的人,可能是怜悯,也可能是施舍,纵然权顺荣给过他答案,但他却选择不去相信——权顺荣说,他爱李知勋,因为骨子里的那份叛逆,他从未在谁身上遇过。 李知勋笑而不应,只是亲吻权顺荣的嘴唇,试图告诉他,那份叛逆可以再更癫狂些。他想成为众人焦点,他想被呵护宝贝,他想引领风sao在这疯狂的夜晚,流连在所有爱抚之下,感受每个男人在眼眸里向自己打转的爱意。 「知道我爱你的原因是什么吗,知勋。」 「或许,我知道。」 「不,你不知道的……」 「那倒是说说,你爱我什么呢?」 权顺荣单手扣上他的后脑,彼此距离贴近,配合爵士乐曲,优雅摇曳姿态,望眼欲穿的那份炽热,正试图燃烧李知勋的双眸。 那人凑近他的耳旁,皓齿咬上耳垂,吸吮几回,哑着嗓,说:「我爱你那夺取众目的魅力。」 热吻再度起始,不顾场合的亲暱。 纵然外人说我下流卑贱,我也无所畏惧,因为你说你爱我的矜持、我的放荡,还有我那夺取众目的魅力。 是你要我成为你的人,是你陪我一起疯狂,是你陪我一同,在这纸醉金迷的上流里——下流地,引领风sao。